我学过一点点法语,虽水平停滞不前,但还是很自豪能够融会贯通、学以致用。比如像chez Luc这样的餐馆名字,直译是“在吕克家餐馆”,我因为看多了广州的食府招牌,就有十足的信心将它译成“吕记餐厅”或“吕记食府”。据我所知,还没有哪位翻译家这么整过,大概是因为他们即便到了广州,也都有高级的安排和接待,没什么机会走进街边的食府吧。
“食府”这个词,虽然没有规定用在哪种规模的中餐馆,但印象中它们多数是在老城区的街边,尤其是骑楼底下,所以面积一定大不了,加上二楼也顶多百来平方米。“府”字似乎决定了餐馆的历史,但也可能是有意装老;老板也似乎只会是老广,食客也多为街坊邻里,长者居多。像我这种装成老广的过路客,是否走进食府则取决于招牌和桌椅的颜色。如果招牌是手写的书法字,桌椅是黑色的并配以白色的台布,那么我就认为它是可信赖的,就会有“食完返寻味”的感受。
当然啦,有些食府的规模要比骑楼底下的大好多倍,但由于它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生抽、老抽的味道,吸引的便是一整片的街坊。我们招待外地朋友,如果不进南园、北园,这样的大型食府也就成了不二选择,因为它能让人记住,不是吗?
文|陈侗
海报|蔡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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